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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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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安徽省委黨校(安徽行政學院)本部校園充電樁供貨及安裝工程中標公告

發(fā)布時間:2018-12-18作者:來源:分享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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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項目相關情況

1、項目名稱:中共安徽省委黨校(安徽行政學院)本部校園充電樁供貨及安裝工程

2、招標方式:綜合評分

3、招標公告發(fā)布日期:20181213

4、開標日期:20181217日下午310

二、開標情況

1、中標供應商名稱:安徽易威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2、中標(成交)金額:人民幣:貳萬叁仟叁佰伍拾捌元整(¥23358元)

3、中標單位資料公示:請瀏覽企業(yè)信息

三、評審成員

1、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:王建華、許從信、孫明勇

監(jiān)督員:陳玉

2、招標人名稱:中共安徽省委黨校(安徽行政學院)

3、地址:合肥市屯溪路301

4、聯(lián)系方式:0551-62173015

四、公告要求

1、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,可在中標(成交)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(以日戳或呈交時間為準)以書面形式向中共安徽省委黨校保衛(wèi)處提出質疑(異議),質疑材料遞交地址:省委黨校教學綜合樓811室,聯(lián)系電話:0551-62173015。

2、質疑提起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、《安徽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現(xiàn)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
(一)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,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:

1、質疑人的名稱、地址、有效聯(lián)系方式;

2、項目名稱;

3、被質疑人名稱;

4、具體的質疑事項、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;

5、明確的請求及主張。

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權書)簽字并加蓋公章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
1、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處置項目活動的單位;

2、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(guī)定時限的;

3、質疑材料不完整的;

4、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證明材料、難以查證的,且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。

五、公告時間:自20181218日至2018122017:00止。

特此公告。

中共安徽省委黨校

201812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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