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安徽省委黨校(安徽行政學院)報廢資產處置中標公告(二次)
發(fā)布時間:2019-07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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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項目相關情況
1、項目名稱:省委黨校報廢資產處置
2、招標(處置)方式 :按高于資產報廢評估值最高價詢價
3、招標(處置)公告發(fā)布日期:2019年7月1日
4、開標(處置)日期:2019年7月4日
公告說明
符合條件的第一、二中標單位均已棄標。
二、開標情況
1、中標單位名稱:安徽余鑫盛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(第三中標單位)
2、中標單位聯(lián)系地址:合肥市瑤海區(qū)經當涂路東商1棟116號門面
3、中標(成交)金額:人民幣壹萬捌仟元(¥18000元)
4、中標單位資料公示:請瀏覽企業(yè)信息
三、評審成員
1、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: 徐文生 李瑞 王建華。
2、招標(處置)人名稱:中共安徽省委黨校(安徽行政學院、安徽經濟管理干部學院)
3、地址:合肥市屯溪路301號
4、聯(lián)系人:王建華
5、聯(lián)系方式:0551-62173429
四、公告要求
1、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,可在中標(成交)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(以日戳或呈交時間為準)以書面形式向中共安徽省委黨校(安徽行政學院、安徽經濟管理干部學院)行財處提出質疑(異議),質疑材料遞交地址:省委黨校教學綜合樓915室,聯(lián)系電話:0551-62173429。
2、質疑提起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、《安徽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現(xiàn)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,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:
1、質疑人的名稱、地址、有效聯(lián)系方式;
2、項目名稱;
3、被質疑人名稱;
4、具體的質疑事項、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;
5、明確的請求及主張。
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權書)簽字并加蓋公章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處置項目活動的單位;
2、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(guī)定時限的;
3、質疑材料不完整的;
4、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證明材料、難以查證的,且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。
五、公告時間:自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23日16:00止。
特此公告。
中共安徽省委黨校(安徽行政學院)
2019年7月19日